做生意破产了欠银行钱该怎么办?


当做生意破产后欠银行钱时,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破产”在法律上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对于企业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是主要的法律依据;而对于个人破产,目前我国在深圳等地进行了个人破产制度的试点。 如果是企业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权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法院会指定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管理人会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理、评估和处理,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来偿还债务。一般来说,银行作为债权人,其债权会在破产财产中按照一定的顺序得到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银行的债权通常属于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是个人破产试点地区的个人破产情况,以深圳为例,《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规定,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三年的自然人,因生产经营、生活消费导致丧失清偿债务能力或者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进行破产清算、重整或者和解。个人破产程序启动后,也会对个人的财产进行清理和分配,在豁免财产范围内保障个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后,剩余财产用于偿还债务。 无论企业还是个人,在破产后欠银行钱,都不能逃避债务。债务人应该积极配合相关程序,如实申报财产和债务情况。如果有能力偿还部分债务,应尽量与银行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如果故意隐瞒财产、转移资产等行为,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同时,银行也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比如申请强制执行等。 总之,做生意破产欠银行钱时,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合法的程序来解决债务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