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方应该做哪些事情?


发生交通事故对于受害方而言是一件令人困扰的事情,但知晓并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至关重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受害方应该做的事情。 首先,确保自身安全。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要查看自己和周围人员是否受伤。如果有人受伤,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争取最快的医疗救助。同时,要将车辆移至安全地带,如果无法移动,应在车辆后方适当距离设置警示标志,避免发生二次事故。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其次,及时报警。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向交警准确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情况等信息。交警会到现场进行勘查、处理,确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的认定对于后续的赔偿等事宜有着关键作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相关内容。 然后,收集证据。这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可以拍照或录像记录事故现场的情况,包括车辆的位置、碰撞部位、刹车痕迹、交通标志和标线等。同时,要获取对方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等信息。此外,还可以寻找现场的目击证人,留下他们的联系方式。这些证据在后续的处理过程中可能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再者,就医治疗并保留相关凭证。要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如实告知医生自己的受伤情况。同时,妥善保管好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医疗费发票等相关凭证,这些都是要求赔偿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最后,与保险公司和责任方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在治疗结束后,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和相关证据,向对方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赔偿协议,按照协议履行即可。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