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定残完后人死了该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中,定残后受害人死亡的情况,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法律分析和处理。 首先要明确,交通事故定残是基于受害人因事故导致的身体损伤程度来评定伤残等级,以此作为计算伤残赔偿等相关费用的依据。而定残后受害人死亡,并不意味着之前的定残就失去意义。 从赔偿角度来看,在受害人死亡之前,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相关赔偿,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加害人仍需按照定残结果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这些赔偿是对受害人在生存期间因事故遭受的损失的弥补。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而受害人死亡后,还会涉及到死亡赔偿相关事宜。根据上述法律条文,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收入损失的赔偿,丧葬费则是用于处理受害人丧葬事宜的费用。一般来说,死亡赔偿金的计算会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责任认定方面,如果交通事故责任已经明确划分,通常不会因为受害人死亡而改变。除非有新的证据表明之前的责任认定存在错误。加害人需要按照之前确定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加害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等犯罪行为,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受害人的近亲属作为赔偿权利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与加害人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加害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残鉴定报告、医疗费用票据、死亡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