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请下来公租房后不想住了该怎么办?

我好不容易申请到了公租房,但是申请下来之后,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我又不想住了。我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会不会有什么不良后果,也不清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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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租房弃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申请下来公租房后却不想住了,这涉及到一系列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公租房的性质。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它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承租人如果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条件或者自愿放弃承租的,应当主动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的申请。当你决定不想住公租房时,需要及时和当地负责公租房管理的部门取得联系,如实说明自己不想继续居住的原因和意愿。 一般来说,办理退租手续时,你需要把公租房按照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这意味着不能有故意破坏房屋结构、设施设备等情况。如果房屋存在损坏,你可能需要承担维修或赔偿的责任。在完成房屋的交接后,相关部门会对你居住期间的费用进行结算,比如租金、水电费等,多退少补。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随意弃租,可能会对个人在住房保障方面的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这可能会影响你未来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资格和优先级。所以,在决定弃租之前,一定要充分考虑清楚。另外,如果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例如工作地点变动等合理因素导致不想居住,及时与管理部门沟通,争取妥善解决,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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