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的住房违建拆迁后无家可归该怎么办?
我家唯一的住房被认定为违建要拆迁,拆了我就没地方住了。我也不知道当初建房时哪里不符合规定,现在面临拆迁无家可归,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居住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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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违建”这个概念。违建就是指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建造的建筑物。一般来说,是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获得建设许可或者违反了规划要求而建造的房屋。 当遇到唯一住房被认定为违建要拆迁且面临无家可归的情况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 一方面,要核实违建认定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在实践中,对于违建的认定和拆除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比如,相关部门要先进行调查取证,确认房屋确实属于违建,并且要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如果在这个过程中,相关部门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那么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行政诉讼则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另一方面,如果经过核实,房屋确实属于违建,但当事人无家可归,这种情况下,政府也有一定的职责。根据相关的政策和原则,政府在进行违建拆除时,要考虑到当事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可以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反映自己的实际困难,申请住房保障。例如,申请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以解决自己的居住问题。政府有责任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必要的住房保障,这也是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利的体现。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张,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争取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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