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房交了定金后不想要了该怎么办?

我前段时间买房交了定金,可现在因为一些原因不想要这套房子了。我很担心定金要不回来,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我这种情况有什么解决办法,定金是否能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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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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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房过程中,定金是一个常见的概念。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简单来说,就是买房的人先给卖房的人一笔钱,以此表明自己肯定会买这个房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定金罚则”。 如果你交了买房定金后不想要房子了,这就属于你这一方不履行约定,按照法律规定,你可能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首先,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你无法买房,比如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等违规行为,那么这种情况下,你不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还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在这种无效的情况下,你交的定金自然应当返还。 其次,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因素,例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你无法继续买房。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没有过错,你可以和开发商协商退还定金。《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最后,你也可以尝试和开发商协商。虽然从法律上你违约可能要不回定金,但通过友好协商,说明你的实际困难,说不定开发商会考虑退还部分或全部定金。毕竟良好的口碑对开发商来说也很重要。总之,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张,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再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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