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该怎么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当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涉及到一系列法律程序和应对措施,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什么是“批捕”。批捕,也就是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家属和嫌疑人本身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于犯罪嫌疑人而言,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如实陈述事实。在接受讯问时,有权利为自己辩解,同时也可以提出自己的合理诉求。 家属方面,应当及时为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律师在这个阶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 另外,家属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在司法程序上,批捕后,案件会继续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会根据侦查机关移送的证据等材料,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提起公诉,案件将进入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总之,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无论是嫌疑人自身还是家属,都要积极依法应对,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