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解后伤情扩大该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调解后伤情扩大的情况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些关键的法律概念。交通事故调解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在交警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的主持下,就事故的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而伤情扩大则是指在调解之后,伤者发现自己的实际伤情比调解时所预计的更为严重。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意味着,只要是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合理损失,责任方都有赔偿的义务。 当遇到交通事故调解后伤情扩大的情况,第一步是要及时就医,并保留好所有的医疗记录、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相关证据。这些证据是后续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 接下来,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向对方说明伤情扩大的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证据,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对方愿意协商解决,双方可以重新达成赔偿协议。 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就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交之前保留的证据,以证明伤情扩大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公正的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提起诉讼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一定要在诉讼时效内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 总之,交通事故调解后伤情扩大不必慌张,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措施,保留好证据,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