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两次公开招标失败该怎么办?

我这边负责一个项目的招标工作,已经进行了两次公开招标,可都失败了。现在我特别着急,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是重新招标还是有其他办法?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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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失败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招标活动中,两次公开招标失败是一个需要谨慎处理的情况。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公开招标的基本概念。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它是一种广泛、公平竞争的招标方式。 当出现两次公开招标失败的情况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在实践中,两次公开招标失败后,通常有以下几种解决办法。其一,重新招标。如果第一次招标失败是因为招标公告发布范围不够、时间安排不合理等非实质性原因,招标人可以调整招标方案后再次进行公开招标。比如适当延长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扩大信息传播范围,让更多潜在的投标人能够知晓招标信息。 其二,采用其他采购方式。若项目符合邀请招标的条件,可申请转为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这种方式可以邀请那些有能力、有经验的特定供应商参与投标,提高招标成功的概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其三,单一来源采购。如果招标项目具有特殊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或者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就是直接与唯一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并签订合同。 总之,两次公开招标失败后,招标人要认真分析失败原因,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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