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被要求带身份证去是怎么回事?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要求带上身份证前往指定地点,这可能涉及多种情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当被要求带身份证去,有可能是进行例行的讯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司法机关可能需要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以核实相关证据和事实。这种讯问是正常的司法程序,目的是确保案件的顺利侦查和审理。 也有可能是办理一些相关的手续。比如保证金的退还手续、保证人的变更手续等。以保证金退还为例,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在办理这类手续时,通常需要出示身份证以确认身份。 还有可能是与案件有关的新情况出现。例如,发现了新的证据或者证人,需要犯罪嫌疑人配合调查。在这种情况下,带上身份证是为了方便司法机关进行身份核实和相关记录。 一般情况下,仅仅是要求带身份证去,并不会直接导致再次被关押。只要犯罪嫌疑人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就不会轻易变更强制措施。但如果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未向执行机关报告等,就可能会被重新羁押。所以,在接到通知后,应按照要求带上身份证准时前往指定地点,并如实、配合地完成相关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