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为什么要扣身份证?


在取保候审期间扣身份证是有法律依据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检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虽然这里说的是监视居住,但在司法实践中,对取保候审期间暂扣身份证也有一定的关联逻辑。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公安机关暂扣身份证,主要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因为身份证是重要的身份凭证,暂扣后可以一定程度上限制被取保候审人的活动范围,防止其未经允许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且在需要传讯被取保候审人时,也能更好地确保其及时到案。此外,也能避免其利用身份证进行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违法活动。所以,在取保候审期间暂扣身份证是有其合理性和合法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