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电子普票开成专票了怎么办?

我在开发票的时候,不小心把电子普通发票开成了专用发票。我不太清楚这会有什么影响,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我担心开错发票会给自己和公司带来麻烦,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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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开错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电子普票开成专票时,不必过于慌张,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处理办法。首先,让我们明确电子普票和专票的概念。电子普票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电子形式,它不能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专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取得后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开错发票,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处理步骤如下:如果专票还未交付给购买方,且销售方在开票当月发现开错,可在开票系统中直接作废该专票,然后重新开具正确的电子普票。若专票已交付给购买方,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且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销售方应于销售方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然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电子普票。如果购买方已将专票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之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电子普票。 总之,开错发票后要及时按照规定处理,避免因发票问题引发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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