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入职三年合同未签该怎么办?


当遇到公司入职三年合同未签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了解应对办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重要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您入职满一年后,就已经被视为和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对劳动者来说是一种长期稳定的保障。 虽然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公司在您入职的第一年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主张双倍工资是有仲裁时效的。一般来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如果要主张第一年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很可能已经超过仲裁时效了。 即便超过了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在已经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依然享有相应的权益。如果公司要解除与您的劳动关系,需要符合法定的解除条件。否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您遇到公司入职三年未签合同的情况,建议您先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表达您对签订书面合同的诉求。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