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变经济适用房性质该怎么办?
我买了套经济适用房,最近听说有人把经济适用房改成商用,我就很担心。想了解下如果有人擅自改变经济适用房性质,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呢?会不会有啥后果?自己又该采取啥措施来维护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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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提供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它的建设、分配、使用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其性质是不能随意改变的。 擅自改变经济适用房性质是指将原本用于居住功能的经济适用房,改变为其他用途,比如改为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经济适用房的管理规定,破坏了住房保障体系的公平性和有序性。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性质,不得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如果违反此规定,相关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恢复原状。若涉及到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对于擅自改变经济适用房性质的行为,相关利害关系人(比如同小区的其他业主)可以向当地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等进行举报。这些部门在接到举报后,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如果擅自改变经济适用房性质的行为给其他业主造成了损失,受损失的业主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擅自改变经济适用房性质是一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会面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无论是个人还是相关管理部门,都应该严格遵守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规定,维护住房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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