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支付抚养费但想离婚该怎么办?


在婚姻关系中,离婚和抚养费是两个不同但又相关的法律问题。首先,从离婚角度来看,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同意你不支付抚养费,并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那么是可以的。 诉讼离婚则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关于抚养费,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一方确实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抚养费,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不支付。例如,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等,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抚养费的支付情况。 所以,如果不想支付抚养费但想离婚,最好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在协议离婚中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通过诉讼离婚的话,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抚养费的支付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