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夫妻重复申报了子女教育该怎么办?
我和我爱人在申报个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时,没沟通好,结果重复申报了。现在心里挺慌的,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会不会有啥严重后果,想了解下具体该怎么做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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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咱们先明确一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子女教育”这个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养育子女的负担,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将子女教育相关的费用按照一定标准扣除,从而少交一部分税。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同时,第六条规定,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如果夫妻重复申报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解决办法如下: 首先,要及时进行更正申报。你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记录,修改错误的申报信息。如果是在年度汇算期间发现的重复申报,可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时进行更正。 其次,要根据正确的扣除方式进行调整。若你们原本打算由一方按100%扣除,那就把另一方的申报信息删除;若打算双方各按50%扣除,就将双方的申报比例调整为50%。 最后,关于重复扣除多享受的税收优惠,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因为重复申报导致少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在更正申报后,要补缴相应的税款和滞纳金。不过,若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可能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若发现得早并及时更正,一般不会有严重后果。但要是故意重复申报以骗取税收优惠,那可能会面临税务行政处罚等法律责任。所以,发现重复申报后一定要尽快正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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