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多年未签合同该怎么办?
我在现在这个单位已经工作多年了,一直勤勤恳恳,但单位一直没和我签合同。我心里不踏实,不知道这种情况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清楚单位这样做是不是违法,想了解一下我该采取什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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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聘用多年未签合同的情况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和应对。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就像是一份“保障书”,能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各项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聘用多年未签合同,首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因为一旦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有法定的解除情形,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这能为劳动者提供更稳定的工作保障。其次,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间,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双倍工资的请求是有时效限制的,一般为一年。也就是说,劳动者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另外,劳动者还可以收集一些能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在维护自身权益时非常重要。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劳动者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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