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老板拖欠工资且没签合同该怎么办?
我在一家饭店打工,老板一直拖欠工资不给,而且我们也没签劳动合同。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是直接找老板要,还是去哪个部门反映情况呢?实在不知道该从哪着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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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饭店老板拖欠工资且没签合同的情况时,不用过于担心,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得明白在法律上,即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你为饭店提供了劳动,和饭店之间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你可以主张自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 要是碰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先尝试和饭店老板协商解决。心平气和地跟老板说明自己的困难,要求老板支付拖欠的工资。在协商时,注意做好录音录像,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记录,万一协商不成,这些记录可能会成为有用的证据。如果协商没有结果,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罚,他们会帮你追讨工资。你去投诉时,要带上能够证明你在饭店工作过的证据,像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此外,你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过程中,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和裁决。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你还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决,判决生效后,如果老板还不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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