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票分类开错了该怎么办?

我给客户开发票时,不小心把发票分类开错了。现在发票已经给对方了,我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我很担心会有税务风险,想问问遇到发票分类开错这种情况,具体该采取什么措施来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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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开错处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发票分类开错的情况时,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形进行处理。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发票分类开错,就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情况。 如果是当月发现发票分类开错,且发票尚未交付给购买方或者购买方尚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销售方可以直接在开票系统中将该发票作废,然后重新开具正确分类的发票。 要是发票已经跨月了,就不能直接作废。这种情况下,如果购买方未认证抵扣,销售方需要先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原错误发票的金额,再开具正确分类的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时,需要在开票系统中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经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后,方可开具红字发票。 若购买方已经认证抵扣,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之后,销售方再重新开具正确分类的发票给购买方。 需要注意的是,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可能会面临一定的税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所以,一旦发现发票分类开错,应及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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