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离婚诉讼前申请人转移财产该怎么办?


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在提起诉讼前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对另一方财产权益的侵害,法律对此有相应的处理办法。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转移财产。转移财产指的是在法律规定需要对财产进行公平分配的情况下,一方为了自己获得更多利益,采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手段,让财产脱离正常的分配范围。比如在离婚前偷偷将夫妻共有的存款转到他人名下,或者私自低价变卖夫妻共有的房产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发现对方在提起离婚诉讼前转移财产,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要收集相关证据。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证据可以包括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合同、证人证言等。比如,通过银行的流水单可以查看资金的流向,找出异常的转账记录;如果是房产等不动产的转移,相关的买卖合同、过户手续等都是重要的证据。二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法院会根据您提供的证据和情况,决定是否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防止对方进一步转移财产。 如果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在离婚前转移财产,也不用着急。可以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重新对财产进行分配,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总之,法律为保护婚姻中财产权益受侵害的一方提供了多种途径,关键是要及时采取行动并收集好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