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不让走该怎么办?


在解答试用期离职不让走该怎么办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试用期离职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并不需要单位的批准。这里的通知形式,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一般来说书面或口头通知都行,但为了避免后续纠纷,建议采用书面形式,比如提交离职申请,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通过邮件发送离职申请、在单位的离职申请表格上签字等。 如果遇到试用期离职单位不让走的情况,劳动者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处理。首先,再次与单位进行沟通。以平和的态度向单位说明自己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天通知,并且强调这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沟通时,最好有其他同事在场或者进行录音,以备不时之需。 若沟通后单位仍然拒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劳动者可以向他们反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提供自己提前通知离职的证据,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 另外,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常见方式。劳动者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离职申请等,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从单位的角度来看,他们可能担心人员突然离职会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但这并不能成为限制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理由。单位应该在平时做好人员储备和培养工作,以应对人员流动的情况。同时,单位也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试用期离职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只要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就可以顺利离职。如果遇到单位不让走的情况,劳动者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