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跑了联系不到怎么办?
我之前借钱给一个人,现在到了还款时间,这个人却跑了,我怎么都联系不上他。我很担心这笔钱就这么打水漂了,不知道在法律上我该采取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能不能把钱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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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借款人跑了联系不到的情况,出借人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要及时保留好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包括借款合同、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它们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这些证据是后续追讨借款的基础,如果证据不足,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其次,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借款人失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如果借款人失踪达到一定期限,出借人作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宣告借款人失踪后,会指定财产代管人,出借人可以要求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再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使借款人跑了联系不上,法院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其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后,如果借款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借款人的财产。 最后,在追讨借款过程中,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出借人应当在诉讼时效内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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