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认定书下来老板还是不认怎么办?

我之前工作时受了伤,申请了工伤认定,现在工伤认定书已经下来了,但老板却不认这个结果。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采取什么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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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老板仍然不认,我们可以分以下几个步骤来处理。 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认定的性质。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也就是说,一旦工伤认定书下达,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它是对职工工伤情况的官方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所以,老板不认工伤认定书是没有道理的。 如果老板不认,第一步可以尝试和老板沟通协商。在沟通时,要明确指出工伤认定的权威性和法律依据,让老板清楚他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果老板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很多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如果没有缴纳,那么相关费用就由用人单位承担。 若协商不成,我们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寻求帮助。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责令其按照工伤认定的结果履行相应义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和处理过程中的重要职责。 要是劳动行政部门介入后,老板依然不配合,我们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在仲裁过程中,工伤认定书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它能有力地支持职工的诉求。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公正的判决。总之,在工伤认定书下来老板不认的情况下,职工要坚定地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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