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供不起了不想要了该怎么办?
我之前买了套房子,现在经济上出了问题,实在供不起这套房了,也不想要了。我不清楚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直接不管会有什么后果,有没有合法合理的解决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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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买房后供不起且不想要房子时,有多种解决途径,但不同方式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首先,可以尝试和贷款银行进行沟通协商。一般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借款人如果确实遇到困难无法按时还款,应及时和贷款人(也就是银行)说明情况。银行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为借款人提供一些解决方案,比如延长贷款期限,这能降低每月的还款金额,减轻还款压力;或者调整还款方式,使还款安排更符合借款人当下的经济状况。 其次,也可以考虑将房子转让出去。在转让之前,要先确认自己是否满足转让房屋的条件,比如是否还清了部分贷款、房屋是否存在抵押限制等。如果满足条件,可通过合法的房产交易途径,将房子卖给他人。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且用转让所得款项偿还剩余的银行贷款。 要是既无法和银行达成新的还款协议,又不能成功转让房屋,而选择直接停止还款,银行有权依据贷款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法律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银行可能会对逾期未还的款项收取高额利息和滞纳金,同时,逾期还款记录会被上报征信机构,这将严重影响借款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如果逾期情况严重,银行可能会向法院起诉,要求拍卖抵押的房屋以偿还贷款。拍卖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如果拍卖所得不足以偿还全部贷款,借款人仍需承担剩余的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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