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钱不还强制执行找不到人怎么办

之前有人找我借了一笔钱,当时也没好意思写借条。现在到了还钱的时候,人却消失得无影无踪,电话不接微信不回。我去法院起诉后胜诉了,申请强制执行,可就是找不到对方人。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采取什么办法来帮我执行这笔欠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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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遇到欠钱不还且强制执行时找不到人,不用过于着急,法院有一系列措施来处理这种情况。 首先,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寄送执行通知单。要是无法找到被执行人,或者对方拒绝接收通知,法院会通过公告的形式将执行通知传达给被执行人。 其次,如果被执行人有其他资产,申请执行人有权请求法院查封或冻结这些资产。比如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或者银行账户里的存款等。法院有权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和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若经调查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受到高消费限制,比如不能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一等座,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进行高消费等,以此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还可裁定暂时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其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另外,《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意味着,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却故意逃避,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 相关概念: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是人们常说的“老赖”名单,被列入这个名单的人,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目的是通过这种方式督促他们履行法律义务。 财产保全:简单说就是在起诉前或者起诉后,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保证将来判决能够得到执行,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对方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措施。 中止执行:就是在执行过程中,因为某些特定情况,法院决定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等这些情况消失后,再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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