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拆迁房能住多少年?
我家房子被拆迁了,分到了一套拆迁房。我想了解下,按照规定,这套拆迁房我能住多少年呢?会不会住几年就有别的问题啊?心里一直没底,希望能弄清楚这个年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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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能住多少年,主要取决于其土地性质和对应的土地使用年限。通常情况下,土地使用性质不同,使用年限也不一样。 一般住宅类的拆迁房,其土地性质多为国有出让土地,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这里的70年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的,而不是从业主拿到房子或者房产证的时间开始算。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该条明确规定了居住用地出让最高年限为七十年。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70年之后业主就不能继续居住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住宅类拆迁房在土地使用年限70年到期后,会自动续期,业主可以继续居住。 而如果拆迁房的土地性质是商业用地等其他性质,那土地使用年限就会有所不同。比如商业用地的出让最高年限是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是50年。并且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所以,对于非住宅类的拆迁房,到期后续期问题相对复杂,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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