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被发现了该怎么办?


当童工被发现后,需要根据不同的主体采取不同的措施来应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首先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童工。《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一旦发现使用童工的情况,应马上让童工停止工作,将其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轻处罚。若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对于非法使用童工的中介机构等,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而对于童工的监护人来说,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未成年人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的,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此外,如果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总之,发现使用童工的情况后,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以保障童工的合法权益,同时避免自身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