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孩子被误诊了该怎么办?


当觉得孩子被误诊时,可按以下步骤来处理。 首先,要及时封存和复印病历资料。病历是医疗过程的重要记录,它包含了患者的症状、检查结果、诊断过程以及治疗措施等关键信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封存病历可以防止医院篡改或销毁重要证据,确保医疗记录的原始性和真实性。 其次,和医院进行沟通协商。可以向医院的医务科或者相关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提出自己的疑问和诉求。在沟通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期望。有些情况下,医院可能会承认误诊并愿意进行协商解决,给予一定的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治疗措施。 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判断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重要程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通过鉴定来确定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孩子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若对鉴定结果不满意,或者医院仍然拒绝承担责任,患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病历资料、检查报告、证人证言等。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 最后,在整个处理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各种证据,如与医院沟通的记录、医疗费用清单、孩子的病情变化记录等,这些证据将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到关键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