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发生后诊所一直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当发生医疗事故且诊所一直拖延处理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要理解医疗事故的概念。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有三条途径,即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诊所拖延处理时,您可以先再次尝试与诊所进行沟通,要求其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和时间节点,并且注意保留好沟通记录,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可能会在后续维权中作为证据使用。 如果与诊所沟通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会对该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调查结果,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等情况,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若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未能满足您的诉求,或者您不想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您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医疗事故的存在以及您所遭受的损失。证据可以包括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清单、鉴定报告等。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此外,如果您认为有必要,还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鉴定结果对于明确责任和赔偿数额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