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败诉前公司破产该怎么办?

我和一家公司有经济纠纷,已经起诉到法院了,但在还没出判决结果的时候,我发现这家公司申请破产了。我现在很担心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也不清楚法律上是如何规定处理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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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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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先了解一下公司破产的概念。公司破产就是指公司因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照法律规定清理债务的一种法律程序。 当遇到败诉前公司破产的情况,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也就是说,作为和该公司有纠纷的债权人,你可以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你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合同、借条、往来账目等,以证明你对该公司拥有债权。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所以,你一定要注意债权申报的时间,尽量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再者,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这意味着你们之间的诉讼会暂停一段时间,等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后,诉讼程序会接着进行。 最后,在破产财产分配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你的债权如果属于普通破产债权,会按照相应的顺序和比例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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