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债务应该怎样偿还?
最近打算离婚,但是婚姻期间有一些债务,不清楚这些债务在离婚后该怎么还。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离婚后债务偿还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是双方一起还还是怎样,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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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债务的偿还需要先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一起欠的或者一方欠的但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方面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签字贷款买房,这就是典型的共同债务;还有一方独自去超市买生活用品、给孩子交学费等维持家庭正常生活开销所欠的债务,也属于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要是夫妻共同财产足够偿还,那就直接用共同财产还。但如果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那就由双方先协议怎么清偿;要是协议不成,就由人民法院判决。 而夫妻个人债务,就是仅仅一方的债务,像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这些个人债务,由欠债的一方自己偿还。 总之,离婚后债务偿还关键在于准确判断债务性质,再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相关概念:(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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