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想离职公司不让走该怎么办?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现在想离职,但公司以各种理由不让我走。我已经提前跟公司说了,可他们就是不批准。我不明白我正常离职为什么这么难,我该怎么合法地离开公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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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员工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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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想离职而公司不让走时,我们需要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并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员工离职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即主动辞职和被动解除劳动关系。 主动辞职通常是员工个人原因想要离开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员工想主动辞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告知公司,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公司,到时间就可以合法离职,不需要公司批准。这里的书面通知可以是辞职信、离职申请等,并且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通过邮件发送离职申请,要确保邮件能证明发送时间和接收对象;如果是纸质版的离职申请,最好让公司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收到。 被动解除劳动关系,往往是因为公司存在一些违法行为,迫使员工不得不离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果公司不让员工离职,员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说明自己离职的原因和依据的法律规定,争取和平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员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离职申请等。总之,员工在离职过程中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遇到问题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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