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签临时工合同该怎么办?


在探讨企业未签临时工合同该如何处理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临时工”这一概念。在法律层面,并不存在“临时工”这一特定称谓,通常所提及的“临时工”,在实际法律关系中一般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或者全日制用工。 如果是全日制用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举例来说,小李在某企业做所谓的“临时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这就属于全日制用工。如果企业在小李入职一个月后还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小李就有权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若满一年企业仍未签订,那么就视为企业与小李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而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这意味着非全日制用工不强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例如,小张在一家超市做“临时工”,每天工作3小时,每周工作6天,这种情况就属于非全日制用工,企业与小张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但同样需要保障小张的合法权益,如按时支付工资等。 当遇到企业未签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要收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然后,可以与企业进行协商,要求签订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企业改正。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等应得权益。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无论是哪种用工形式,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受到法律保护。企业未按规定签订合同,劳动者都有相应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