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中途辞职公司不给报销费用怎么办?
我在出差中途辞职了,公司以我已离职为由,拒绝给我报销出差期间产生的费用。这些费用都是为了公司业务支出的,现在公司不给报,我心里很憋屈。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公司这样做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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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出差中途辞职公司不给报销费用的情况,我们需要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和解决。首先,我们要了解报销费用在法律上的性质。出差产生的费用,比如差旅费、住宿费等,通常是员工为了完成公司交付的工作任务而预先垫付的款项,这本质上属于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员工履行了出差的工作职责,公司就有义务按照规定给予报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编的相关规定,虽然员工与公司之间可能没有书面的报销合同,但从实际履行情况来看,员工出差并垫付费用,公司有支付报销款的默示承诺,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公司拒绝报销的行为,违反了这种约定,构成违约。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也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和相关费用补偿的权利。出差费用报销属于劳动者因工作产生的合理费用,应被视为劳动权益的一部分。 如果遇到公司拒绝报销的情况,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步,友好协商。与公司的财务部门或者相关负责人沟通,说明出差费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要求按照公司的报销制度进行处理。第二步,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公司这种拒绝报销的违法行为,会责令其改正。第三步,如果劳动监察部门处理后仍未解决问题,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有效途径,员工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出差申请、费用发票、报销凭证等,以证明出差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最后,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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