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失业金时单位不盖章该怎么办?
我失业了,想去领失业金,结果办理的时候需要单位盖章,但单位却不肯给我盖章。我也不知道是啥原因,现在就没办法顺利领失业金,我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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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失业后想要领取失业金时,按照规定,需要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并盖章。这里的失业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基本生活保障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如果单位不盖章,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和单位进行友好沟通,了解单位不愿意盖章的原因。也许是单位存在误解或者工作上的疏忽,通过沟通说明自己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以及提供相关的材料,争取单位的配合。 要是沟通没有效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等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所以,我们可以向其反映单位拒绝盖章的问题,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改正。 此外,还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单位拒绝盖章影响我们领取失业金,这可以看作是因解除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我们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依法履行出具证明并盖章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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