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售的物品将要腐烂该怎么办?
我有一批物品寄售在别人那里,现在发现这些物品快要腐烂了,我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既担心物品完全坏掉造成损失,又不清楚自己和寄售方在这种情况下分别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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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寄售的物品将要腐烂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问题和处理方式如下。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寄售的概念。寄售是一种委托他人代为销售物品的商业行为,寄售人将物品交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销售,销售完成后,受托人将扣除一定费用后的款项支付给寄售人。在这种关系中,受托人有义务妥善保管寄售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物品将要腐烂是因为受托人没有尽到妥善保管义务,比如没有按照要求的温度、湿度等条件存放物品,那么寄售人可以要求受托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当发现物品将要腐烂时,首要任务是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这意味着,无论是寄售人还是受托人,在发现物品将要腐烂的情况后,都有义务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如果情况紧急,受托人可以为了保护寄售人的利益,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比如及时低价出售这些将要腐烂的物品。当然,受托人在采取这些措施后,应当及时通知寄售人,并说明情况。在后续的结算中,按照实际的销售情况进行处理。总之,当寄售物品将要腐烂时,双方要依据法律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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