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该怎么办?


在刑事案件中,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是一个较为常见且棘手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可行的解决办法。 首先,我们要明白刑事案件申诉的概念。刑事案件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处理案件的一种诉讼请求。申诉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其目的在于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判决、裁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仍有进一步的救济途径。 一种途径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继续申诉。上一级司法机关会对申诉进行重新审查。一般来说,他们会更加审慎地对待申诉,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因素,包括原判决、裁定所依据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如果发现原驳回申诉存在问题,上一级司法机关可能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或者直接提审。 另一种途径是可以通过人民检察院的申诉复查程序。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申诉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复查的请求,人民检察院会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法定条件,会启动复查程序。复查过程中,检察院会调阅案件卷宗,询问相关人员,重新审查证据等。如果经复查发现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要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案件。 在申诉过程中,申诉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准备充分的申诉材料,包括申诉书、原判决书、裁定书以及能够支持自己申诉主张的新证据等。二是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进行申诉,避免因程序问题导致申诉不被受理。三是要保持理性和客观,尊重司法机关的处理结果,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 总之,刑事案件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时,并非没有办法。通过合法的途径继续申诉,积极提供证据和理由,仍有可能纠正错误的判决、裁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