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孩子由爸爸抚养但爸爸死亡该怎么办?
我和孩子爸爸离婚后,孩子判给了他爸爸抚养。可现在他爸爸去世了,我很迷茫,不知道孩子接下来的抚养问题该怎么解决,法律上对此有什么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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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父母离异,孩子由爸爸抚养,但爸爸不幸死亡时,在法律层面上,关于孩子的抚养以及相关权益等方面是有明确规定的。 首先,从抚养权的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在孩子父亲死亡的情况下,母亲自然成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拥有对孩子的抚养权。这是基于亲子关系的天然属性和法律的明确规定,母亲有责任和义务承担起抚养孩子的重任。 其次,如果母亲因为某些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可以按照一定的顺序来承担监护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也就是说,在母亲无法抚养的情况下,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优先担任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无法承担监护责任,孩子的兄、姐也可以成为监护人。要是上述人员都不具备条件或者不愿意担任监护人,其他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或组织,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同意才能成为监护人。 另外,在财产方面,孩子作为父亲的直系亲属,享有法定的继承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所以孩子有权继承父亲的部分遗产,这也是保障孩子权益的重要方面。这些遗产可以用于孩子的生活、教育等各项支出,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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