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时被告不来该怎么办?


在审判时如果被告不来,法律上有相应的处理办法。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白法律上“被告不来”在术语上叫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这里的传票传唤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向被告送达开庭通知的一种方式。通俗来讲,就是法院正式通知被告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开庭。而“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就是说被告没有合理的原因却不来参加庭审。比如被告只是因为自己不想来,或者故意躲避,这都属于无正当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意味着即使被告不在法庭,法院仍然会根据现有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这对于被告来说是有风险的,因为他失去了在法庭上陈述自己观点、进行辩论的机会。法院会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认定事实。如果原告的证据充分,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很可能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然而,并不是所有案件被告不来都可以直接缺席判决。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采取其他措施。例如,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会进行拘传。所谓必须到庭的被告,一般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比如在赡养纠纷案件中,被告如果不出庭,就无法准确了解老人的生活状况和被告的赡养能力等情况,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通过拘传强制被告到庭。拘传是法院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措施,法院会派司法警察将被告带至法庭。 如果被告因为正当理由不能到庭,比如被告突然生病住院,并且向法院提供了医院的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审理。延期审理就是把开庭时间往后推迟,等被告能够参加庭审时再进行审理。 对于审判时被告不来的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性质和被告不到庭的原因,按照法律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为原告,你要做的就是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