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妇不让爸妈看孩子该怎么办?
我儿子和儿媳有个孩子,可儿媳总不让我和老伴看孩子。我们特别想念孙子,也想多陪陪他。但儿媳就是不松口,不知道从法律角度,我们有没有权利看孩子,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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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首先要明确的是,探视权一般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然而,这里所说的探视权主体主要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或母,对于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没有明确的法定探视权。但是,从社会伦理和家庭关系的角度来看,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存在着深厚的情感联系和亲情纽带。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法院会考虑到这种亲情关系以及未成年人的利益,在特定情况下支持祖父母、外祖父母合理的探视请求。 如果遇到儿媳妇不让爸妈看孩子的情况,首先建议通过家庭内部沟通协商解决。毕竟家庭矛盾最好以和平、友好的方式化解,可以由儿子从中协调,让儿媳理解老人对孩子的关爱和思念之情,尝试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探视方案。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寻求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他们可以通过专业的调解方法和技巧,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若调解仍然无法解决问题,也可以咨询律师,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虽然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赋予祖父母、外祖父母探视权,但在诉讼中可以向法院阐述自己的诉求和理由,比如强调与孩子之间的亲情关系以及探视对孩子成长的积极影响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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