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奶奶有没有权利看望孩子?
我和老公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孩子他奶奶总是想来我这儿看孩子,我心里不太乐意,可又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她有没有这个权利。我就想弄清楚,离婚后奶奶到底可不可以看孩子呢?
展开


从法律层面来讲,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赋予祖父母(包括奶奶)在父母离婚后有探望孙子女的权利。 在法律关系里,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一规定明确了探望权的主体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不过,虽然法律没有直接赋予奶奶探望权,但从情理和社会伦理的角度看,奶奶与孙子女之间存在着亲情联系,适当的探望有利于孩子的情感发展和身心健康。如果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拒绝奶奶探望孩子,奶奶可以尝试与抚养方进行友好沟通,表达自己对孩子的关心和想念,争取对方的理解和同意。 要是沟通无法解决问题,奶奶可以通过孩子的父或母来行使探望权。因为父或母作为法定的探望权主体,在行使探望权时可以带上奶奶一同看望孩子。如果抚养方故意设置障碍,阻碍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或母行使探望权,不直接抚养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障自己的探望权。在这种情况下,奶奶也有可能获得间接的探望机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