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姥姥有探视权吗

我和孩子爸爸离婚了,孩子归我抚养。孩子姥姥一直很疼孩子,现在姥姥想经常看看孩子。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离婚后姥姥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吗?我想了解这方面法律规定到底是怎样的,要是姥姥提出探视要求,我该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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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后姥姥通常没有法定的探视权。探视权主要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产生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是为了保障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交流等权益。 也就是说,探视权的主体限定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或母。姥姥与孩子虽有亲属关系,但法律没有赋予其直接探视权。 不过,如果想要实现姥姥探视孩子,有几种办法。首先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比如孩子的父母在协商离婚事宜,或者离婚后安排孩子抚养探视问题时,将姥姥的探视问题考虑进去,达成一致意见 。要是双方都同意姥姥定期探视孩子,那么就可以按照约定来。另外,如果孩子的父母一方死亡,姥姥等近亲属基于对孩子成长有利等因素,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合理的探视权益,但这并非法定意义上的探视权。总之,姥姥没有法定探视权,但可以通过协商等途径来实现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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