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书下来后不服该怎么办?
我收到了交通责任书,但我觉得里面的责任划分不合理,我认为自己不该承担这么多责任。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做,是直接和交警部门反映,还是有其他途径可以解决呢?想了解下具体该怎么操作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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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收到交通责任书后,如果对其内容不服,是有相应的救济途径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交通责任书,它全称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划分当事人责任大小的文书。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这里的三日期限非常关键,一定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就会丧失复核的权利。而且复核申请要以书面形式提交,内容应清晰说明你不服的理由和依据。 如果超过了申请复核的期限,也并非完全没有办法。在后续涉及到赔偿等民事诉讼过程中,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自己对事故责任划分的意见,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法院会根据庭审调查以及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对事故责任重新进行判断和认定。不过需要提醒的是,相较于复核程序,在民事诉讼中改变责任认定的难度通常会更大一些,因为需要你提供更充分、更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所以,一旦对交通责任书不服,建议优先考虑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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