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伤人且负全责该怎么办?


当开车撞伤人且被认定为全责时,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要及时救助伤者。这是最首要的,人命关天。不管事故责任如何,第一时间对伤者进行救助至关重要。比如,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让专业的医疗人员尽快赶到现场对伤者进行救治。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不要随意破坏现场情况,以便后续交警进行勘查和认定。若因救助伤者需要移动车辆等,应做好标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其次,报警与通知保险公司。在救助伤者的同时,要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大致情况等信息。并且,要及时联系自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向其报案。保险公司会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查或指导后续的理赔流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再者,配合相关部门工作。交警到达现场后,要如实向交警陈述事故发生的经过,不要隐瞒或编造事实。同时,要按照交警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如驾驶证、行驶证等。在后续的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交警的工作。对于保险公司的调查,也要予以配合,提供真实的事故信息和相关资料,以便保险公司准确核定损失和进行理赔。 然后,关于医疗费用的垫付。一般情况下,如果自己有能力,可以适当垫付部分医疗费用,但要注意保留好垫付的凭证,如医院的收费票据等。不过,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全责方必须垫付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最后,进行理赔与赔偿。在伤者治疗结束后,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准备好理赔所需的材料,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诊断证明等。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对于超出保险赔偿范围的部分,由全责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伤者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若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