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共同财产房屋卖后对方不给钱怎么办?
我和前妻离婚了,我们有套共同财产的房子卖掉了。当时说好了卖房款平分,可现在钱在她那,她却不肯给我应得的那份。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做才能拿到属于我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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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离婚后共同财产房屋卖后对方不给钱的情况,首先要明确,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双方已经就房屋售卖后的款项分配达成一致,那么这个约定在法律上是受保护的。 从法律概念来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双方已经对房屋售卖款分配达成协议,就相当于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了一致,双方都应当遵守。 如果对方不给钱,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按照约定支付应得款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是较为理想的方式,既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也有助于避免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会根据双方的情况进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解决方案。这种方式相对灵活,且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更注重双方的自愿和协商。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离婚协议、房屋买卖合同、款项分配的约定等,以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款项,而对方仍然不履行判决,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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