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收到判决就被执行了该怎么办?


在司法程序中,未收到判决就被执行是一个涉及程序合法性的重要问题。下面为你详细分析应对办法。 首先,我们要明白法律规定的执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这意味着执行必须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依据。 对于未收到判决就被执行的情况,你第一步要做的是确认法院是否真的已经作出了判决。可以通过联系负责案件的法官或者到法院的立案庭、执行庭等相关部门,查询案件的进展和判决情况。因为有可能存在送达失误的情况,比如法院按照你之前提供的地址送达判决,但因地址变更等原因你没有收到。 如果经查询确实已经有了判决,但你未收到,你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在提出执行异议时,你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能够证明你未收到判决的证据,像没有签收相关法律文书的记录等。同时,要清晰地说明你提出异议的理由,即未收到判决就被执行不符合法律程序。 此外,如果法院最终查明确实存在程序错误,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如果执行行为已经造成了你的损失,你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国家给予赔偿。但要注意,申请国家赔偿也有一定的程序和条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 总之,遇到未收到判决就被执行的情况,不要慌张,要及时采取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