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组织实习未完成实习被开除学籍该怎么办?


当面临学校组织实习未完成而被开除学籍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和应对。 首先,需要明确学校开除学籍这一行为的合法性。学校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通常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自身的规章制度。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情形包括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等。一般来说,单纯未完成实习并不在这些法定的开除情形范围内。所以,学校不能随意以未完成实习为由开除学生学籍。 接着,我们要查看学校的校规校纪。学校会有自己制定的关于实习和学籍管理的规定,这些规定应该在合理合法的框架内。如果学校的规定明确指出未完成实习会导致开除学籍,且该规定在制定过程中遵循了民主程序,向学生进行了公示,那么学校依据此规定作出开除决定可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如果学校的规定与法律法规相抵触,那么该规定就是无效的。 若遇到这种情况,学生有权利进行申诉。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对学校的处理或者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学校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一般会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限期内作出结论的,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5日。 如果申诉复查后,学生仍然对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进一步寻求其他途径解决。比如,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对申诉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此外,学生也可以通过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来解决问题。可以向学校说明自己未完成实习的具体原因,争取学校的理解,看是否能够采取补救措施,如延长实习时间、重新安排实习等。 总之,当学生遇到因未完成实习被开除学籍的情况时,不要惊慌,要冷静分析,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