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对方出轨想离婚该怎么做?


当发现对方出轨想离婚时,一般有两种途径可供选择,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和平协商,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在签订离婚协议时,要明确好子女由谁抚养、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承担等问题。签订好协议后,双方要一起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比如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那么就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在诉讼离婚中,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有对方出轨的证据,如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上可能会更有利。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无论选择哪种离婚方式,都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同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行为给双方和家庭带来更大的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