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买住房公积金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才发现公司一直没给我买住房公积金。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赔偿的标准和方式是怎样的,我要通过什么途径去争取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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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是职工的一项重要福利,有助于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第三十八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过,该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司没买住房公积金时对员工的赔偿标准。一般来说,如果公司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责令公司限期缴存。如果公司逾期仍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实际操作中,员工通常不能直接要求公司给予金钱赔偿。而是要先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督促公司补缴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按照员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再乘以应缴存月数来计算。例如,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当地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未缴存的月数为12个月,那么应补缴的金额就是5000×5%×12 = 3000元。 员工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能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收入等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等,以便顺利推进维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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