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院给病人开错药该怎么办?

去医院看病,医生给开错了药,我发现的时候还没吃。现在特别担心这个事,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我想了解下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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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医院给病人开错药时,这属于医疗过错行为,病人及其家属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先,要保留相关的证据。这包括病历、处方、药品等。病历记录了病人的病情、诊断以及医生的治疗方案;处方明确了医生开具的药物信息;药品则是开错药的实物证据。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的维权非常重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所以保留好证据是第一步。其次,与医院进行沟通协商。可以向医院的相关部门,如医务科、投诉办公室等反映情况,要求医院对开错药的行为作出解释,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比如更换正确的药物、减免相关费用等。一般来说,医院为了避免纠纷扩大,会积极处理这类问题。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与医院协商无果,病人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卫生行政部门有权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他们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处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依据调查结果对医院作出相应的处罚。最后,如果以上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病人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医院的过错以及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总之,医院开错药是严重的医疗过错行为,病人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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